回复 西凉神君 : (日常向,有系统,单女主)他高傲,但是宅心仁厚,他低调,但受万人敬仰。他是作家中最会唱歌的,歌手中最会写剧本的,编剧中最会演戏的,演员中最会写书的……他究竟是神仙的化身?还是地狱的使者?没人知道,但是可以肯定,每个人都给他一个称号——跨界天王!云峰:“我的主业真是写网文,其它都是跨界。””
回复 千言萧莫: 这部《天美麻痘产精品国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雁南飞踢 : 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世界。儒家门生读圣贤书,感悟圣贤真理。道家弟子悟道理,修道术。法家门人掌权柄,革新法。阴阳家辨阴阳,掌五行。墨家回归自然,与精灵妖怪为伴。兵家擅锻造,好战斗。——风云际会,人心鬼蜮。故事从濒临南荒的边陲小镇开始。。